欠条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和第六百六十九条。其中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欠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欠条一式两份,需将两份欠条原件核对无误后保存。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欠条格式文本:
欠条
本人借款人由于事情,于年月日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小写:元)。借款期限为约定于年、月、日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愿付违约金元,且出借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回借款本金、违约金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
以上是一个欠条格式文本示例,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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